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299号,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根据定义,地下管廊仅仅满足进出口受限一点,其余均不满足,地下管廊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积聚,根据管廊实际情况,请明确地下管廊是否属于有限空间?谢谢! 咨询时间: 2023-02-07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地下管廊全称为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应急厅函〔2020〕299号规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地下管廊是否属于有限空间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企业可以确认该地下管廊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2-09
1、不进入有限空间内部作业,只是站在有限空间的上方,请问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
咨询:我司已将雨污水井,隔油池,沉淀池均为地下有限空间辨识为有限空间,纳入有限空间管理。目前我司需要对上述有限空间进行捞污作业,工作内容为清理漂浮垃圾,作业时人员站在池井上方,不进入有限空间内部,请问是否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需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咨询时间: 2021-11-2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因为有限空间内部存在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扩散性,目前已经发生多起未进入有限空间内部、在有限空间周边作业仍然出现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因此,当分析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时,不论是否进入有限空间,在周边进行作业时,都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2、咨询:地下消防水池,人不会进入;地下化粪池,在地面下1米,人也不会进入;3m³空气储罐,有人孔,但里面是空气,而且人也不会进入;像这样的属于有限空间吗咨询时间: 2021-12-0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应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化粪池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且需要开展清理和检维修作业,应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消防水池和空气储罐,如果企业确认在作业过程中,该空间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16
3、咨询:你好,咨询一个问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各类检查,关于受限空间的定义,存在疑问。有的专家提出在用压力容器、储罐也应纳入受限空间管理,我单位是将检修时的压力容器、储罐纳入空间管理,而正常在用压力容器、储罐未纳入受限空间管理。故咨询,关于在用压力容器、储罐是否应纳入受限空间管理?咨询时间: 2022-04-22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压力容器监管非我局职责。对工贸行业内的储罐,如果企业经风险辨识,确定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可不作为有限空间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28
4、咨询:安法中规定,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请问,有限空间算不算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咨询时间: 2022-04-2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行业的有限空间属于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25
5、咨询:有限空间作业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应该定几小时?59号令中未有具体规定,只是规定,中断作业半小时后需重新检测,是不是如果作业时间8-17点作业期间通风不停,中间中午12-13点休息,只需要7点30-8点检测一次,12点30-13点检测一次,是不是就符合标准了?我现在只查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有规定间隔2小时检测一次,但是不属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测时间是不是可以按我上面说的4小时一次呢咨询时间: 2022-03-04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实际情况,分析危险有害气体产生、聚集和释放的方式,采取适当的气体检测方式和周期,确保能够正确、及时了解有限空间内部气体浓度变化。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1
6、咨询:您好,我们公司有一座污水处理站,设备间是全地下,设备间里只有一些电气设备和配电柜,与污水池不串联,设备间大概30平米左右,高3米左右,可通过楼梯进入,有自然通风口并且通过3台轴流风机进行全天排风,计划每天会有人查看电气设备运行状态,想咨询一下这个空间算有限空间吗?如果想找专家进行现场认定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找到可以做认定的专家,以上。期待您的回复!谢谢!咨询时间: 2022-03-1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强制通风能够保证不会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积聚,则不应确定为有限空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6
7、咨询:1、压缩空气储气罐确认不进入作业是否可以不作为有限空间管理 2、单位有一些储液罐,1.8米高左右,不存在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但需进入定期清理,是否可不作为有限空间来管理咨询时间: 2022-04-1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压缩空气储气罐应按照压力容器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8
8、咨询:领导好,咨询一下,机械加工行业中静电喷塑粉生产线的热固化烘道和电泳生产线热固化烘道的属于有限空间吗?有10米多长的地上烘道,烘道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悬挂链形成U型进出烘道,烘道封闭一端连接燃气加热炉。烘道有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如需设备检修和打扫清理时,先降温强制通风,人员进入烘道时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通风顺畅,所以想咨询明确一下。谢谢!咨询时间: 2022-04-08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果燃气加热炉燃烧的气体直接进入烘道,则烘道有存在燃气可能,需按照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5
9、咨询:有一个金属水箱,容积约3.0m3, 外部轮廓尺寸2.1m1.0m1.5m长宽高, 顶部有开孔,直径48.5cm。内充1.5m3左右自来水,用来给产品补水进行检测。这个水箱作用只是用来盛装水,不涉及人员进入或探入维修,检查等情况,企业自身对其辨识为无易燃易爆气体,无有毒有害气体,无缺氧。请问,这个水箱内部空间是否可以辨识为非有限空间?咨询时间: 2022-04-06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企业通过风险辨识,该金属水箱无有毒有害气体,无易燃易爆气体,可不纳入有限空间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3
10、咨询:有一台单动薄板拉伸液压机,机器重约20吨,用来做金属铆压。根据厂家建议,我们为液压机做了一个钢筋混凝土地基。地基内有一个地坑,地坑尺寸为 3.5m3.2m0.5m 长宽深度,局部深度1.19米。地坑上部为金属盖板封盖。生产过程不涉及进入或探入地坑作业,企业自我辨识为无有毒有害气体,无易燃易爆,无缺氧窒息危害。请问,这种地坑是否可以辨识为非有限空间?谢谢。咨询时间: 2022-04-06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企业通过风险辨识,该地坑无有毒有害气体,无易燃易爆气体,无氩气等容易导致缺氧窒息气体危害,可不纳入有限空间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3
11、咨询:您好,我们公司有一处消防泵站,地上一层是控制柜,地下一层是水泵管道等,有专门的楼梯,通风口等,大概100平方,高3.5米左右,安装有气浓度在线监测器,不用开风机时氧气浓度均正常,平时需对设备进行检查。但公司安全人员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里明目规定,机械行业,参考目录中有地下室,地下消防泵房属于地下室,所以公司把地下消防泵房定义为有限空间。想咨询这个算有限空间吗?谢谢!咨询时间: 2022-03-25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无有毒有害气体,无易燃易爆物质的地下消防泵房日常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管理范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3-31
12、咨询:想咨询,我公司为一家化工企业,受限空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应釜、储罐等,其人孔需要借助专业工具方可打开,另一类为污水观察井、未封闭水池等,不需要工具即可进入;请问以上识别的受限空间:无论是否作业均需要设置警示标识?还是仅需要在作业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咨询时间: 2022-04-09
回复: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规定,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因此,企业应在非作业时、作业中断期间,在受限空间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 2022-04-10
13、咨询:企业存在的有限空间为清水池、循环水池等风险很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时是否要结合原安监总局令59号,编制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并组织有限空间演练呢?咨询时间: 2022-03-10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你单位可结合风险情况和危险性大小,判定采取何种形式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6
14、咨询:你好,领导。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内部含有喷漆房,但是我们公司内喷漆房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有货物进出大门,应急物品配备齐全,有应急演练记录,人员需要进入进行日常作业。要是将其纳入有限空间作业,我们每天都要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浪费很多安全管理的时间。请问这个应该纳入有限空间的管理范畴吗?我个人认为参考目录中所提到的喷漆房应该是高毒、通风较差、机械手操作的较为密闭的喷漆场所吧?咨询时间: 2022-05-11
回复:感谢留言。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的喷漆房不属于有限空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5-18
15、咨询:您好,领导,咨询一下,机械制造行业的喷漆房、烤漆房,有通风设施与环保设备相连,环保设备通过抽风,把房内的气体抽入环保设备处理,这样是否为有限空间。咨询时间: 2022-05-02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的喷漆房、烤漆房不属于有限空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5-10
16、咨询:有限空间作业,多少人进入就配备多少空气呼吸器或自救器,还是2个以上就可以?没有找到统一的规范标注按要求!咨询时间: 2022-03-03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安全风险、作业类型、作业人数,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决定作业现场配备应急物资装备的种类和数量。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3-10
17、咨询:您好!汽车生产厂冲压车间的压机线平方米之间,类似地下停车场很宽敞,有通风系统,不存在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中描述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安全风险,但是由于名字叫地沟,《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中列出地沟是有限空间,是否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咨询时间: 2022-02-22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果企业确认该地沟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2-28
18、咨询:有限空间作业常见有毒气体浓度判定限值表在实际工作中怎么运用的,例如,是我测出一个硫化氢8mg立方米直接对照表格还是要代入式子计算出那个ppm再对照,没理解到请求讲解下工作中怎么运用的感谢咨询时间: 2021-12-16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有限空间作业常见有毒气体浓度判定限值可以用体积浓度(ppm)或质量浓度(mg/m3)表示。通常企业使用的气体检测仪器会选择一种气体浓度单位,则满足对应的气体浓度限制要求即可,不需要转换计算。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21
19、咨询:1、电加热台车炉内部尺寸宽长高1.7m1.8m2m门为电动上提式尺寸1.71.8m,在内检修算不算有限空间作业?2、配电室地坑,有地坑盖板和爬梯,下面走电缆。尺寸 长宽深20m4m3m,算不算有限空间?3、小型凉水塔算不算有限空间?门尺寸宽高0.40.6m,内部检修风机。内部体积约2m³咨询时间: 2021-12-0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1.如你单位经分析,电加热台车炉内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或无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在内检修算不算有限空间作业。2.对于配电室和凉水塔,应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确认在作业过程中,该空间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08
20、咨询:领导好:咨询一下电梯井是否属于有限空间?咨询时间: 2021-12-10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应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确认在安装、巡查和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该空间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17
21、咨询:上煤系统振动筛下料斗,下料斗高度3.5米,平常主要运输物料为:煤。里面上下自然通风,里面没有有毒有害气体,只是进出口受限,咨询时间: 2021-12-0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应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确认在作业过程中,该空间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16
22、咨询:工贸企业中像喷砂房,喷塑生产线的喷粉房、清粉房等场所,虽然为相对独立的空间,但有平开门作为出入口,内部作业人数为一人或多人,设计为负压状态,有单独的风机进行换风,除了粉尘外无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因为有风机也不容易积聚,这种场所还需要认定为有限空间吗?请不要回复有限空间定义,有些专家不按定义出牌,非让认定成有限空间,有些比较权威的省级专家就说不是,希望应急部可以给一个明确的回答。咨询时间: 2021-12-0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不属于有限空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16
23、咨询: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里面有的有限空间是风险很小的,而且是日常都要作业的,针对这种风险小的,企业是否可以内部规定不办理作业审批只是落实相关措施。或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只是个参考,企业是否可以不辨识出那种风险很小的有限空间。咨询时间: 2021-12-04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应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履行审批手续。根据风险大小和作业频繁程度等实际情况,企业可以采取分级审批等方式。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2-10
24、咨询:1、有限空间怎么确认?概念还是较为模糊,各个专家和执法人员都存在意见偏差,对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也是各抒己见。比如人员无需进入作业的污水井、雨水井算不算,没有统一标准的话,会给企业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2、存在有限空间就必须在现场配置应急物资吗,且必须配置在有限空间区域现场?是否可以存放在厂区内的一个集中应急物资存放点存放,部分物资是否可以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临时配置?咨询时间: 2021-10-08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1.严格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判断。从定义来看,人员需要进入开展工作,且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是判定其属于有限空间的必要条件。2.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的应急物资可以在集中的存放点存放,规定配备的物资不可以在作业前临时配备。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0-15
25、咨询:现在很多企业使用到大一点的双开门烘箱,烘箱大到足够容纳一个人进入,满足有限空间定义的一个条件“体积足够大,人能够完全进入”,烘箱是双开门,出口有限制,满足“进出口有限或受到限制,但是问起企业,都说作业的时候人员是不进入内部,只是将材料推进去即可,也就是不满足”不是设计为长时间占用空间“,但是总觉得如果涉及到内部有部分地方损坏可能涉及内部检维修作业,但企业说不修,坏了买新的,所以不好界定。咨询时间: 2021-09-1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体积大到足够容纳一个人进入的烘箱没有必要辨识成有限空间。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7
26、咨询:尊敬的部领导,不要回复法条了,法条都看过了,烦请明确回复下。咨询时间: 2021-09-22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均不适用于化工企业。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9
27、咨询:领导好:请问有限空间管理根据风险 评价大小进行分类管理,如评价部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很小,是否不纳入有限空间管理,或者不纳入许可管理、现场不需要设置警示牌。因为分类管理有限空间有利于现场安全管理。咨询时间: 2021-09-10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目前没有分类管理办法,可以通过分级审批或采取不同工作要求和风险管控措施等方式解决风险高低的问题。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7
28、咨询:征求意见稿也下发一年多了,作为一名工贸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也是每天期盼靴子能正式落地。现在参考《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中的模板进行制作,路面上的警示牌只能立在路边,真的很尴尬,还是很希望制度能早点实施。咨询时间: 2021-09-13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该标准正在送审阶段。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0
29、咨询:在平时执法中,发现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深2.5m地下蓄水池。《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第四章法律责任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表述的都是有限空间正在作业或者确定需要作业。而有限空间事故也并非进入作业时发生,如不慎坠入。如处罚,依据是什么??咨询时间: 2021-09-02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企业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9
30、咨询:您好,目前有限空间发包作业的,要求承包单位有相应资质,主要包括什么资质?目前只能搜到一个协会颁发的作业资格证 另,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需要有作业资格证吗,办发单位是什么单位?咨询时间: 2021-08-20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承揽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也没有全国统一的作业资格证要求。北京等地根据属地监管要求,按照特种作业进行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7
31、咨询:我公司有一个金属表面处理处理液池,处理液无毒无害,工人经常性进入此区域作业,此区域通风条件良好,算有限空间吗?若是算有限空间人员经常进入作业,作业票会如何开具?咨询时间: 2022-04-14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如果企业经风险辨识,确定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可不作为有限空间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4-2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一般具备以下特点:
(1)空间有限,与外界相对隔离。有限空间是一个有形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空间。有限空间既可以是全部封闭的,如各种检查井、反应釜,也可以是部分封闭的,如敞口的污水处理池等(图 1-1)。
(2)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能够进入开展有关工作。有限空间限于本身的体积、形状和构造,进出口一般与常规的人员进出通道不同,大多较为狭小,如直径80 cm 的井口或直径 60 cm 的人孔;或进出口的设置不便于人员进出,如各种敞口池。虽然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可以进入其中开展工作。如果开口尺寸或空间体积不足以让人进入,则不属于有限空间,如仅设有观察孔的储罐、安装在墙上的配电箱等(图 1-2)。
(3)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临时性工作(图1-3)。有限空间在设计上未按照固定工作场所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考虑采光、照明、通风和新风量等要求,建成后内部的气体环境不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进行临时性工作。
(4)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间因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且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内部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产生中毒、燃爆和缺氧风险。
(1)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如图1-4 所示。
(2)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如图1-5 所示。
(3)密闭设备,如船舱、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如图 1-6 所示。
(2)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等作业,如进入地下管沟敷设线缆、进入污水调节池更换设备等。
(3)涂装、防腐、防水、焊接等作业,如在储罐内进行防腐作业、在船舱内进行焊接作业等。
(1)经常性作业指有限空间作业是单位的主要作业类型,作业量大、作业频次高。例如,从事水、电、气、热等市政运行领域施工、运维、巡检等作业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就属于单位的经常性作业。
(2)偶发性作业指有限空间作业仅是单位偶尔涉及的作业类型,作业量小、作业频次低。例如,工业生产领域的单位对炉、釜、塔、罐、管道等有限空间进行清洗、维修,餐饮、住宿等单位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疏通、清掏等有限空间作业就属于单位的偶发性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包括中毒、缺氧窒息、燃爆以及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在某些环境下,上述风险可能共存,并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
有限空间内存在或积聚有毒气体,作业人员吸入后会引起化学性中毒,甚至死亡。有限空间中有毒气体可能的来源包括:有限空间内存储的有毒物质的挥发,有机物分解产生的有毒气体,进行焊接、涂装等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气体,相连或相近设备、管道中有毒物质的泄漏等,如图 2-1 所示。有毒气体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再经血液循环,对人体的呼吸、神经、血液等系统及肝脏、肺、肾脏等脏器造成严重损伤。
引发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的典型物质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和苯系物、氰化氢、磷化氢等。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剧毒气体,比空气重,易积聚在低洼处。硫化氢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高热等点火源将引发燃烧爆炸。硫化氢易存在于污水管道、污水池、炼油池、纸浆池、发酵池、酱腌菜池、化粪池等富含有机物并易于发酵的场所。低浓度的硫化氢有明显的臭鸡蛋气味,可被人敏感地发觉;浓度增高时,人会产生嗅觉疲劳或嗅神经麻痹而不能觉察硫化氢的存在;当浓度超过 1000mg/m3时,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比重与空气相当。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高 200~300 倍,因此一氧化碳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组织窒息,甚至导致人员死亡。一氧化碳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高热等点火源将引发燃烧爆炸。含碳燃料的不完全燃烧和焊接作业是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
苯、甲苯、二甲苯都是无色透明、有芬芳气味、易挥发的有机溶剂;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苯可引起各类型白血病,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甲苯、二甲苯蒸气也均具有一定毒性,对黏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的苯、甲苯和二甲苯,人体会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和意识模糊,严重者出现烦躁、抽搐、昏迷症状。苯、甲苯和二甲苯通常作为油漆、黏结剂的稀释剂,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除锈和防腐等作业时,易挥发和积聚该类物质。
氰化氢在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有苦杏仁味的液体,易在空气中挥发、弥散(沸点为25.6℃),剧毒且具有爆炸性。氰化氢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胸闷、心悸、心率加快、头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重度中毒主要表现为深昏迷状态,呼吸浅快,阵发性抽搐,甚至强直性痉挛。酱腌菜池中可能产生氰化氢。
磷化氢是一种有类似大蒜气味的无色气体,剧毒且极易燃。磷化氢主要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及心脏、肾脏、肝脏。10mg/m3接触 6h,人体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在微生物作用下,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可能产生磷化氢。此外磷化氢还常作为熏蒸剂用于粮食存储以及饲料和烟草的储藏等。
空气中氧含量的体积分数约为 20.9%,氧含量低于 19.5%时就是缺氧。缺氧会对人体多个系统及脏器造成影响,甚至使人致命。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同,对人体的影响也不同(表 2-1)。
有限空间内缺氧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由于生物的呼吸作用或物质的氧化作用,有限空间内的氧气被消耗导致缺氧;二是有限空间内存在二氧化碳、甲烷、氮气、氩气、水蒸气和六氟化硫等单纯性窒息气体,排挤氧空间,使空气中氧含量降低,造成缺氧。引发有限空间作业缺氧风险的典型物质有二氧化碳、甲烷、氮气、氩气等。
二氧化碳是引发有限空间环境缺氧最常见的物质。其来源主要为空气中本身存在的二氧化碳,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原料使用以及有机物分解、发酵等产生的二氧化碳。当二氧化碳含量超过一定浓度时,人的呼吸会受影响。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时,几秒内人会迅速昏迷倒下,更严重者会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及休克,甚至死亡。
甲烷是天然气和沼气的主要成分,既是易燃易爆气体,也是一种单纯性窒息气体。甲烷的来源主要为有机物分解和天然气管道泄漏。甲烷的爆炸极限为 5.0%~15.0%。当空气中甲烷浓度达 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远离,可致人窒息死亡。甲烷燃烧产物为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也可引起中毒或缺氧。
氮气是空气的主要成分,其化学性质不活泼,常用作保护气防止物体暴露于空气中被氧化,或用作工业上的清洗剂置换设备中的危险有害气体等。常压下氮气无毒,当作业环境中氮气浓度增高,可引起单纯性缺氧窒息。吸入高浓度氮气,人会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氩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惰性气体,作为保护气被广泛用于工业生产领域,通常用于焊接过程中防止焊接件被空气氧化或氮化。常压下氩气无毒,当作业环境中氩气浓度增高,会引发人单纯性缺氧窒息。氩气含量达到 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导致人员窒息死亡。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有限空间中积聚的易燃易爆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混合物浓度达到其爆炸极限,遇明火、化学反应放热、撞击或摩擦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等点火源时,就会发生燃爆事故。有限空间作业中常见的易燃易爆物质有甲烷、氢气等可燃性气体以及铝粉、玉米淀粉、煤粉等可燃性粉尘。
有限空间内还可能存在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和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
作业过程中突然涌入大量液体,以及作业人员因发生中毒、窒息、受伤或不慎跌入液体中,都可能造成人员淹溺。发生淹溺后人体常见的表现有:面部和全身青紫、烦躁不安、抽筋、呼吸困难、吐带血的泡沫痰、昏迷、意识丧失、呼吸心搏停止。
许多有限空间进出口距底部超过 2 m,一旦人员未佩戴有效坠落防护用品,在进出有限空间或作业时有发生高处坠落的风险。高处坠落可能导致四肢、躯干、腰椎等部位受冲击而造成重伤致残,或是因脑部或内脏损伤而致命。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使用电钻、电焊等设备可能存在触电的危险。当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一定值(感知电流)时,人就会产生痉挛,不能自主脱离带电体;当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 50 mA,就会使人呼吸和心脏停止而死亡。
有限空间外部或上方物体掉入有限空间内,以及有限空间内部物体掉落,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机械运行,如未实施有效关停,人员可能因机械的意外启动而遭受伤害,造成外伤性骨折、出血、休克、昏迷,严重的会直接导致死亡。
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燃烧体、高温物体、化学品(酸、碱及酸碱性物质等)、强光、放射性物质等因素可能造成人员烧伤、烫伤和灼伤。
有限空间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可能因超过自身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引发坍塌事故。人员被坍塌的结构体掩埋后,会因压迫导致伤亡。
当人员进入粮仓、料仓等有限空间后,可能因人员体重或所携带工具重量导致物料流动而掩埋人员,或者人员进入时未有效隔离,导致物料的意外注入而将人员掩埋。人员被物料掩埋后,会因呼吸系统阻塞而窒息死亡,或因压迫、碾压而导致死亡。
作业人员长时间在温度过高、湿度很大的环境中作业,可能会导致人体机能严重下降。高温高湿环境可使作业人员感到热、渴、烦、头晕、心慌、无力、疲倦等不适感,甚至导致人员发生热衰竭、失去知觉或死亡。
对于中毒、缺氧窒息、气体燃爆风险,主要从有限空间内部存在或产生、作业时产生和外部环境影响 3 个方面进行辨识。
(1)有限空间内是否储存、使用、残留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导致中毒。
(2)有限空间是否长期封闭、通风不良,或内部发生生物有氧呼吸等耗氧性化学反应,或存在单纯性窒息气体,导致缺氧。
(1)作业时使用的物料是否会挥发或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导致中毒或燃爆。
与有限空间相连或接近的管道内单纯性窒息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扩散、泄漏到有限空间内,导致缺氧、中毒、燃爆等风险。
对于中毒、缺氧窒息和气体燃爆风险,使用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针对性的检测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检测后,各类气体浓度评判标准如下:
(1)有毒气体浓度应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无上述两种浓度值的,应低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有限空间常见有毒气体浓度判定限值参见附录 1。
(1)对淹溺风险,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较深的积水,作业期间是否可能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导致水位上涨。
(2)对高处坠落风险,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深度是否超过 2 m,是否在其内进行高于基准面 2 m 的作业。
(3)对触电风险,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
(4)对物体打击风险,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需要进行工具、物料传送。
(5)对机械伤害,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内的机械设备是否可能意外启动或防护措施失效。
(6)对灼烫风险,应重点考虑有限空间内是否有高温物体或酸碱类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
(7)对坍塌风险,应重点考虑处于在建状态的有限空间边坡、护坡、支护设施是否出现松动,或有限空间周边是否有严重影响其结构安全的建(构)筑物等。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可连续实时监测并显示被测气体浓度,当达到设定报警值时可实时报警。按传感器数量划分,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可分为单一式(图 3-1a)和复合式(图 3-1b、图 3-1c);按采样方式划分,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可分为扩散式(图3-1a、图 3-1b)和泵吸式(图 3-1c)。
单一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内置单一传感器,只能检测一种气体。复合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内置多个传感器,可检测多种气体。有限空间作业主要使用复合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利用被测气体自然扩散到达检测仪的传感器进行检测,因此无法进行远距离采样,一般适合作业人员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在作业过程中实时检测周边气体浓度。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采用一体化吸气泵或者外置吸气泵,通过采气管将远距离的气体吸入检测仪中进行检测。作业前应在有限空间外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
(1)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符合《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的规定,其检测范围、检测和报警精度应满足工作要求。
(2)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量值准确方可使用。
(3)仪器外观检查合格后,在洁净空气下开机,确认“零点”正常后再进行检测;若数据异常,应先进行手动“调零”。
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能使佩戴者呼吸器官与作业环境隔绝,靠本身携带的气源或者通过导气管引入作业环境以外的洁净气源供佩戴者呼吸。常见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有长管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隔绝式紧急逃生呼吸器。
长管呼吸器主要分为自吸式、连续送风式和高压送风式 3 种。自吸式长管呼吸器依靠佩戴者自主呼吸,克服过滤元件阻力,将清洁的空气吸进面罩内(图 3-2a);连续送风式长管呼吸器通过风机或空压机供气为佩戴者输送洁净空气(图 3-2b、图 3-2c);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通过压缩空气或高压气瓶供气为佩戴者提供洁净空气(图 3-2d)自吸式长管呼吸器使用时可能存在面罩内气压小于外界气压的情况,此时外部有毒有害气体会进入面罩内,因此有限空间作业时不能使用自吸式长管呼吸器,而应选用符合《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GB 6220—2009)的连续送风式或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图 3-3)是使用者自带压缩空气源的一种正压式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时间受气瓶气压和使用者呼吸量等因素影响,一般供气时间为 40 min 左右,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或在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环境内短时间作业使用,但不能在水下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符合《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的规定。
隔绝式紧急逃生呼吸器(图 3-4)是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帮助作业人员自主逃生使用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一般供气时间为 15 min 左右。
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指引定期清洗和消毒,不用时应存放于清洁、干燥、无油污、无阳光直射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能把使用者从作业环境吸入的气体通过净化部件的吸附、吸收、催化或过滤等作用,去除其中有害物质后作为气源供使用者呼吸。常见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有防尘口罩和防毒面具等。在选用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时应充分考虑其局限性,主要有:
过滤元件容量有限,防护时间会随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升高而缩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过高时甚至可能瞬时穿透过滤元件。
鉴于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的局限性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高风险性,作业时不宜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若使用必须严格论证,充分考虑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和浓度范围,确保所选用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与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相匹配,防护能力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监护,确保使用人员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常用的坠落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全身式安全带(图 3-5a)、速差自控器
全身式安全带可在坠落者坠落时保持其正常,防止坠落者从安全带内滑脱,还能将冲击力平均分散到整个躯干部分,减少对坠落者的身体伤害。全身式安全带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超过 5 年,如发生坠落事故或有影响安全性能的损伤,则应立即更换;使用环境特别恶劣或者使用格外频繁的,应适当缩短全身式安全带的使用期限。
速差自控器又称速差器、防坠器等,使用时安装在挂点上,通过装有可伸缩长度的绳(带)串联在系带和挂点之间,在坠落发生时因速度变化引发制动从而对坠落者进行防护。
安全绳是在安全带中连接系带与挂点的绳(带),一般与缓冲器配合使用,起到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
三脚架作为一种移动式挂点装置广泛用于有限空间作业(垂直方向)中,特别是三脚架与绞盘、速差自控器、安全绳、全身式安全带等配合使用,可用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坠落防护和事故应急救援。
为避免或减轻人员头部受到伤害,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图 3-6a)。安全帽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使用,受到较大冲击后,无论是否发现帽壳有明显的断裂纹或变形,都应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11651—2008)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服(图 3-6b)、防护手套(图 3-6c)、防护眼镜(图3-6d)、防护鞋(图 3-6e)等个体防护用品。例如,易燃易爆环境,应配备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涉水作业环境,应配备防水服、防水胶鞋;有限空间作业时可能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的,应配备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移动式风机(图 3-7)是对有限空间进行强制通风的设备,通常有送风和排风 2 种通风方式。使用时应注意:
(2)使用前应检查风管有无破损,风机叶片是否完好,电线有无,插头有无松动,风机能否正常运转。
当有限空间内照度不足时,应使用照明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常用的照明设备有头灯(图 3-8a)、手电(图 3-8b)等。使用前应检查照明设备的电池电量,保证作业过程中能够正常使用。有限空间内使用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 24 V,在积水、结露等潮湿环境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 12 V。
当作业现场无法通过目视、喊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时,应使用对讲机(图 3-9)等通讯设备,便于现场作业人员之间的沟通。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常用的围挡设备如图 3-10 所示,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如图 3-11 所示。
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纳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统一管理,可单独建立也可与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机融合。在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方面:一方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另一方面要充分结合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的定义,辨识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及其安全风险,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样式可参照表 4-1。
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示例参见附录 2),以提醒人员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单位应妥善保存培训相关材料。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自救和互救知识等。
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指定专人建立设备台账,负责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定和校准等工作,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设备设施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辨识可能的安全风险,明确救援工作分工及职责、现场处置程序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 第 2 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制定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内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应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演练。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即应满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人员资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发包单位对发包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发包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的作业进行审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开展作业。
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本单位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
根据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确定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并明确其安全职责。根据工作实际,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可以为同一人。相关人员主要安全职责见表 4-2。
应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审批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制定作业方案、是否配备经过专项安全培训的人员、是否配备满足作业安全需要的设备设施等。审批负责人应在审批单(示例参见附录 3)上签字确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交底后,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签字确认。
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作业设备和用具的齐备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当有限空间可能为易燃易爆环境时,设备和用具应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应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挡(图 4-2),封闭作业区域,并在进出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
占道作业的,应在作业区域周边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图 4-3a)。夜间作业的,作业区域周边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灯,人员应穿着高可视警示服(图 4-3b)。
作业人员站在有限空间外上风侧,打开进出口进行自然通风,如图 4-4 所示。可能存在爆炸危险的,开启时应采取防爆措施;若受进出口周边区域限制,作业人员开启时可能接触有限空间内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的,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
存在可能危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设备设施、物料及能源时,应采取封闭、封堵、切断能源等可靠 的隔离(隔断)措施,并上锁挂牌或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意外开启或移除隔离设施。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应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置换。
作业前应在有限空间外上风侧,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有限空间内仍存在未清除的积水、积泥或物料残渣时,应先在有限空间外利用工具进行充分搅动,使有毒有害气体充分释放。检测应从出入口开始,沿人员进入有限空间的方向进行。垂直方向的检测由上至下,至少进行上、中、下三点检测(图 4-5),水平方向的检测由近至远,至少进行进出口近端点和远端点两点检测。
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气体种类进行有针对性检测,但应至少检测氧气、可燃气体、硫化氢和一氧化碳。当有限空间内气体环境复杂,作业单位不具备检测能力时,应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人员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并在检测记录表(示例参见附录 4)上签字。有限空间内气体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经检测,有限空间内气体浓度不合格的,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强制通风。强制通风时应注意:
(3)有限空间仅有 1 个进出口时,应将通风设备出风口置于作业区域底部进行送风。有限空间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进出口、通风口时,应在临近作业人员处进行送风,远离作业人员处进行排风,且出风口应远离有限空间进出口,防止有害气体循环进入有限空间。风机、风管的设置如图 4-6 所示。
对有限空间进行强制通风一段时间后,应再次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继续进行通风,并分可能造成气体浓度不合格的原因,采取更具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气体检测结果合格后,作业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前还应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并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与安全防护设备,主要有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照明灯和对讲机等,如图 4-7 所示。
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等符合要求后,作业现场负责人方可许可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作业人员使用踏步、安全梯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前应检查其牢固性和安全性,确保进出安全。
(2)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方案,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员保持有效的信息沟通。
(3)传递物料时应稳妥、可靠,防止滑脱;起吊物料所用绳索、吊桶等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吊物时突然损坏、物料掉落。
(4)应通过轮换作业等方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人员长时间在有限空间工作。
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有限空间作业面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外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作业面进行监护检测;另一种是作业人员自行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作业面进行个体检测,如图 4-8 所示。
除实时监测外,作业过程中还应持续进行通风。当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以及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1)跟踪作业人员的作业过程,与其保持信息沟通,发现有限空间气体环境发生不良变化、安全防护措施失效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采取措施协助作业人员撤离。
有限空间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将全部设备和工具带离有限空间,清点人员和设备,确保有限空间内无人员和设备遗留后,关闭进出口,解除本次作业前采取的隔离、封闭措施,恢复现场环境后安全撤离作业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确认情况见表 4-3。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主要事故隐患见表 4-4。
通过对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进行分析发现:盲目施救问题非常突出,近 80%的事故由于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增多,在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致死人员中超过 50%的为救援人员。因此,必须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当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在还具有自主意识的情况下,应采取积极主动的自救措施。作业人员可使用隔绝式紧急逃生呼吸器等救援逃生设备,提高自救成功效率(图 5-1a)。如果作业人员自救逃生失败,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非进入式救援或进入式救援方式。
非进入式救援(图 5-1b)是指救援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借助相关设备与器材,安全快速地将有限空间内受困人员移出有限空间的一种救援方式。非进入式救援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应急救援方式,但需至少同时满足以下 2 个条件:
(1)有限空间内受困人员佩戴了全身式安全带,且通过安全绳索与有限空间外的挂点可靠连接。
(2)有限空间内受困人员所处位置与有限空间进出口之间通畅、无障碍物阻挡。
当受困人员未佩戴全身式安全带,也无安全绳与有限空间外部挂点连接,或因受困人员所处位置无法实施非进入式救援时,就需要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实施救援。进入式救援(图 5-1c)是一种风险很大的救援方式,一旦救援人员防护不当,极易出现伤亡扩大。实施进入式救援,要求救援人员必须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确保自身防护安全、有效。同时,救援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有限空间救援培训和演练,能够熟练使用防护用品和救援设备设施,并确保能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成功施救。若救援人员未得到足够防护,不能保障自身安全,则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
应急救援装备是开展救援工作的重要基础。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主要包括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图 5-2a)、大功率机械通风设备(图 5-2b)、照明工具(图5-2c)、通讯设备(图 5-2d)、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图 5-2e)或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图 5-2f)、安全帽(图 5-2g)、全身式安全带(图 5-2h)、安全绳(图 5-2i)、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图 5-2j、图 5-2k、图 5-2l)等。上述装备与此前介绍的作业用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并无区别,发生事故后,作业配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应急救援装备要求时,可用于应急救援。
一旦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在分析事发有限空间环境危害控制情况、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及现场救援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判断可否采取自主救援以及采取何种救援方式。
若现场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非进入式或进入式救援,并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若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及时拨打 119 和 120,依靠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决不允许强行施救。
受困人员脱离有限空间后,应迅速被转移至安全、空气新鲜处,进行正确、有效的现场救护,以挽救人员生命,减轻伤害。
2019 年 2 月 15 日,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安排 2 名车间主任组织 7 名工人对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进行清理作业。当晚 23 时许,3 名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后中毒晕倒,池外人员见状立刻呼喊救人。先后有 6 人下池施救,其中 5 人中毒晕倒在池中,1 人感觉不对自行爬出。经公司内部组织救援共救出 5 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其余 3 人。事故造成 7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0 万元。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环保部主任和污水处理班班长等 6 名涉事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作业前未检测、未通风,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污水调节池作业。
二、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5·30”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8 年 5 月 30 日,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 名员工发现腌制池发臭,遂安排另 2 人清洗腌制池。2 人使用抽水泵抽水 20min 后,抽水泵进水口被覆盖在池边缘的塑料膜堵住,污水无法抽出。其中 1 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池捅破塑料膜,在爬上腌制池的过程中因吸入池底污水产生的硫化氢而中毒晕倒,摔入池内。池上另 1 人和后赶来的 1 名村民分别下池救援,随即中毒晕倒。经其他村民和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救援,3 人被救出。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30 余万元。事后该公司法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较大爆炸事故(化工行业,燃爆事故)
2018 年 5 月 12 日上午,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安排作业人员对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单位)苯罐进行维修。作业前,发包单位作业人员对罐内氧气、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为合格,但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在均未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实、未检查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和工器具携带等情况下签字同意承包商作业人员进罐开始作业。下午,承包方作业人员开展浮箱拆除作业,但该项作业并非作业方案中的内容。被拆除的浮箱组件中有苯泄漏到储罐底板且未被及时清理,苯蒸气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环境。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能量,发生闪爆,造成苯罐内 6 人当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166 万元。事后,共有 20 余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对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赛科项目部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公用工程装置维护机械工程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处上 1 年收入 40%的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予以撤职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降职、记过、警告等行政处罚。
(1)上海赛科方面,发包管理缺位,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检测人员未规范检测,检测仪伸缩杆配置不到位,未检测到罐内实际气体浓度;现场管理人员在未认真核查检测情况,未督促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同意承包单位开始作业;相关管理人员在知道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通知承包单位修改施工方案,且未及时要求停止作业。
(2)上海埃金科方面,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过程中未进行气体检测,人员未使用防爆工具;作业时未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内容发生变化后,在未变更作业方案的情况下继续实施作业。
四、江苏省徐州市天安化工有限公司“12·31”较大中毒事故(化工行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安化工公司)因脱硫塔内部防腐层脱落和塔体泄漏比较严重,委托重庆华为液化空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华为公司)进行检修。2019年 12 月 31 日 19 时许,重庆华为公司工程负责人和 1 名临时雇佣的现场负责人带领 15名工人陆续来到现场准备作业。作业前,盲目排放脱硫液造成液封失效,憋压在循环槽上部空间的煤气冲破液封进入塔内。作业人员在未进行检测和通风的情况下,分别进入上、下段塔内进行作业,其中 4 人因吸入一氧化碳晕倒在塔内,1 人感觉不适及时出塔。现场组织救援,在上段成功救出 1 人,但在下段救援中,使用呼吸器(损坏无法使用)和安全绳多次施救未果;后经消防救援人员救出受困的 3 人,但均已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402 万元。事后,对天安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 10 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科科长等 4 人予以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暂扣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个月;将重庆华为公司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吊销其营业执照。
(1)天安化工公司方面,企业增加处理设备后无设计、施工资料,未开展变更后的安全风险分析,致使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现场配置的呼吸器故障,致使初期救援失败;未审核并发现重庆华为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前未编制停工方案,未审核施工方案;未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对施工进行安全监管。
(2)重庆华为公司方面,非法签订其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工程合同;施工前未对临时雇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施工中未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向天安化工公司提出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未安排现场监护。
五、河南省新密市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10·10”较大窒息事故(城市运维行业,缺氧窒息事故)
2019 年 10 月 10 日,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检修维护中心发现供热一次管网注水异常后,随即安排东区班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分别组织 2 组人员对一次管网进行查漏巡检。15 时 20 分左右,其中 1 组巡检组的 1 名作业人员下井后缺氧窒息晕倒,同组另外 2 人陆续下井施救均晕倒。另 1 组巡查至现场发现异常后,拨打救援电话并开展救援,成功救出 2 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第 3 人。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305.8 万元。事后,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以上 1 年收入 40%的罚款,对 8 名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
六、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5·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建筑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9 年 9 月,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标繁昌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改建二期非开挖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由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部分配套工程(点修补)口头安排给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该分公司又将作业再次口头安排给宁波博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单位)。2020 年 5 月 1 日,宁波博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 名人员前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处开展施工作业。抽水后,井下水位已经达到清淤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使用水枪对井下进行管道冲洗清淤。10 时 58 分,因水枪枪头位置不当需要调整,1 名作业人员在未通风、未检测及未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和呼吸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仅穿戴防水衣和安全帽下井作业,因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晕倒。井上人员发现后,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有 2 人接连进入井内施救,均晕倒在井内;后经消防救援人员将 3 人救出,但均已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 万元。事后,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上 1 年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
(1)上海潜业方面,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未能全部在岗履行职责,将部分辅助工程以口头形式安排给分公司,后分公司再次口头转交。转交后,单位未对实际施工单位相关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2)宁波博昱方面,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未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作业人员未检测、未通风、未使用个体防护用品违规下井作业,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3)安徽建大方面,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理未履行总监职责,未到过施工现场,仅安排一名不具备监理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并以项目总监名义签署相关监理文件。
1.有限空间作业属高风险作业,其存在的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复杂性,完全不可控。
2.当空气中甲烷达 25%~30%(体积分数)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脱离接触,可致窒息死亡。
3.硫化氢是一种无色、较空气重的、具有燃爆性的有毒气体。低浓度时人体能感受到浓烈的臭鸡蛋气味,随着浓度的升高,感觉臭味减弱。
4.封闭式的污水处理池属于有限空间,开放式的污水处理池则不属于有限空间。
6.长管呼吸器属于隔绝式呼吸器的一种,一般分为自吸式长管呼吸器、连续送风式长呼吸器和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
7.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有限空间内气体环境进行充分检测,确认气体检测结果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方可作业。同时,如果评估作业过程中气体环境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作业期间可不再进行实时监测。
8.除中毒、缺氧窒息和燃爆外,有限空间内还可能存在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
9.如果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频次低,属于偶发作业,可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10.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发包单位应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实施作业。
11.甲苯和二甲苯通常作为油漆、黏结剂的稀释剂,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时,可能存在因吸入高浓度甲苯、二甲苯蒸气导致人员中毒的风险。
12.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传感器应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量值准确方可使用;日常使用时应确保零值准确。
13.安全帽应在产品声明的有效期内使用,受到较大冲击后,只要帽壳没有明显的断裂纹或变形就可 以继续使用。
14.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的定义,辨识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及其安全风险,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15.发包单位对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16.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
18.有限空间作业应设置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全过程持续监护,不得擅离职守。
19.一旦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救援。
2. 空气中氧气含量一般为( )。当有限空间内空气中氧含量低于( )时会
A. 送风机应与燃油发电机分开放置,避免燃油发电机排出的有害废气通过风机进入有限空间
8.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每( )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量值准确方可使用。
10.有限空间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作业者应选择呼吸防护用品( )作为自救呼
11.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的要求,气瓶应每( )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检验 1 次。
13.在积水、结露等潮湿环境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 )。
B. 安全绳索一端与受困人员安全带 D 型环相连,另一端与有限空间外的挂点连接